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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热议!江西省2023年审计专业资格(审计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要求
来源:学易网校     时间:2023-05-18 06:12:4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江西省2023年审计专业资格(审计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要求

各设区市审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及《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3〕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应试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对存疑的证明事项,必要时可要求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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